查看原文
其他

【重磅】大手筆!澳門百億抗疫基金方案出爐,全澳居民、僱員、企業都有錢派...

微觀澳門 2022-04-28

好消息!

好消息!

好消息!


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今日公佈100億澳門元抗疫援助專項基金內容,包括推出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,從今年8月至12月,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消費補貼電子消費卡5000元


另向合資格本地僱員一次性發放三個月援助款項,每月5000元合共15000元;向從事自由職業者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10000元,等等。


【圖文包】百億抗疫基金


百億抗疫基金詳細安排



特區政府今(8)日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,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,擴大對居民、僱員及企業的援助,作為首輪經援措施的補充及深化,盡快及用最大努力紓解民困,增強社會的信心、團結和穩定。



第二輪經援措施包括: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予以款項援助,具體以2019年本澳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(20000澳門元)的25%作為計算基礎,一次性發放3期;針對自由職業者給予一次性款項援助,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;根據企業的運作規模,給予援助款項作支持;“帶津培訓”的涵蓋面,亦會由本地失業人士擴大至本地在職人士。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消費補貼 (5千元),連同第一期共發放8千元。


第二輪經援涵蓋對象更廣泛

資源投放更具針對性

 

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國外不斷擴散,為防止境外輸入性病例增加,香港特區和廣東省早前採取新的出入境管控防疫措施,對本澳經濟造成進一步影響。


就此,透過澳門基金會撥款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,對居民、僱員及企業作出更適切援助,以共渡時艱。特區政府經過研判最新形勢,比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情況,吸納各方意見及凝聚社會智慧,推出第二輪經援措施。


第二輪經援措施兼顧普惠性及針對性,在居民、僱員、企業及自由職業者等方面,作出較全面的照顧及支援。涵蓋對象比前更廣泛,覆蓋更多中低收入者。在資源投放方面,經深入評估社會最新情況後,也更具針對性。


謹慎運用公帑

把錢用在最需要點上


特區政府一直因應疫情變化,採取分階段及針對性部署,推進一系列紓解民困工作。早前已推出首輪經援措施,包括一系列減免稅費、支持信貸及鼓勵消費項目等。


在謹慎運用公帑及用得其所的前提下,特區政府通過多方位、多層面的紓困措施,減輕全澳居民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經濟壓力。通過對企業的支援,讓企業得以存續,這亦保障到僱員的就業。


特區政府務求盡量照顧民生各方面,把錢用在最需要的點上,達致“保就業、穩經濟、顧民生”的目標。同時,由於時間上的迫切性,在措施實施安排方面有所規範,請大家予以理解。只要全澳居民同心同德,在政府提供支援的基礎上,堅持信心、團結及自強,會把困難逐步克服。


第二輪經援措施由6個計劃構成

惠及不同層面


第二輪經援措施惠及僱員、企業、從事自由職業者和居民等不同層面,由6個計劃構成


一、僱員援助款項計劃


  • 已向財政局申報職業稅而符合資格的本地僱員,一次性獲發三個月的援助款項,每月5千元,合共1萬5千元。獲發放對象不包括:2018年度職業稅退稅計劃獲退還20,000元上限的本地僱員,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。

二、從事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


  • 向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,按聘用僱員數目,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,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。

  • 向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、三輪車持牌人,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;

  • 每名向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,政府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;

  • 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6個月,延長無期限的士車輛檢驗期限 6個月。


三、企業援助款項計劃


  • 以僱員人數計算,向符合條件的商號,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,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。

  • 同一納稅人持多間商號,最多只獲發100萬元;

  • 獲發援助款項者,如於6個月內不合理解僱僱員,須按比例退回款項;

  • 本計劃不適用的機構,包括:電力、自來水、天然氣及燃料;公共巴士及輕軌;公共電訊服務;金融業;正規教育機構及高等院校;社福機構;以及博彩業等。


四、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


  • 自由職業者(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),可獲上限為10萬元銀行貸款的2年期利息補貼,利率補貼上限為4%,補貼最高金額為8,000元。


五、帶津培訓 (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)


  • 本地失業人士 ─ 政府開辦就業導向培訓課程,發放6,656元津貼。學員在完成培訓後,將獲安排就業轉介對接工作。

  • 本地在職人士 ─ 政府開辦提升技能導向培訓課程,發放5,000元津貼。由僱主推薦在職僱員報讀課程,但僱主不能減薪。僱員完成培訓課程,僱主方可收取津貼。

    對於現時已存在的無薪假情況,僱主亦可推薦僱員報讀課程。如僱員完成培訓課程,僱員可收取津貼。

    在上兩種情況下,每名僱主最多只可推薦5名僱員。

    在任何情況下,僱主不能因推薦僱員參與培訓而與僱員協商放無薪假。


六、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


  • 於今年8至12月,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消費補貼(電子消費卡),金額為5,000 元。

    特區政府正全力推進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的工作,盡快啓動立法程序,及早把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。在立法會的支持下,爭取盡快通過實施。各計劃的具體安排詳情,將於適當時候陸續公佈。




推薦閱讀

★   喜訊!澳門現金分享明起分批派發,具體安排出爐...

★   澳門撥389億儲備填財赤!政府:有信心很快穩定第二階段疫情!

★   應對疫情第二波衝擊,澳門100億「抗疫基金」如何精準使用?

★   @澳門人 3000元電子消費卡今天登記!申請攻略收好...

來源:澳門日報、澳門新聞局

在看的你真“好看”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